
雨露计划政策文件
1、各乡镇、街道。负责补助对象资格认定,严格把关,层层落实,保障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助学补助对象准确。
2、申请方式。县内短期技能培训获得“两证”的,以培训学校为单位申报;县外短期技能培训获得“两证”的,以个人为单位申报,向县扶贫培训中心进行纸质方式申报。申请“雨露计划”短训的学员申报资料包含:个人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两证”复印件加盖培训学校公章、乡镇出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截图盖章、农商银行卡复印件。
3、咨询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 (http://www.gxfp.gov.cn/)
4、 每年进行两次申请、审核、公示和补助。
5、帮扶干部于2020年6月30日前(春季学期)、11月25日前(秋季学期)出具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送村委(本科新生仅需帮扶干部出具秋季学期在校就读确认书)。(雨露计划政策文件)。
6、以行政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
7、 雨露计划作为专项扶贫和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是引导和支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高中毕业生和青壮年劳动力接受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提升内生动力,促进稳定就业,实现脱贫致富的治本之举,是提高贫困人口素质,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措施。
8、区教育局。做好补助对象的资格审核。加强雨露计划的宣传,为低收入农户家庭提供教育信息和咨询服务。
9、 资金拨付完成后,各乡镇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扶贫项目管理”模块中,将已经获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贫困家庭和贫困学生与该项目相关联,实现“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查询、统计。
10、 续培生2017-2018学年秋季、春季学期申请流程。
11、本人及户主户口薄复印件各2张(户口薄性质页与详细信息页复在同一面);
12、参考资料来源:天水农业学校-雨露计划(”两后生”)
13、政府主导,共同参与。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前提下,积极动员、引导和组织包括民营经济、非政府组织和国际社会在内的社会各界,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和支持“雨露计划”的实施。
14、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统筹全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国务院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15、 大家要充分知晓这个扶贫培训补助政策哦!积极踊跃参加雨露计划扶贫培训,提高就业和创业能力;要充分了解扶贫培训补助政策及申请流程,及时、顺利申请,做到准确补助、应补尽补。
16、 答: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参加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从2018年度开始,雨露计划培训对象不再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给予补助,仅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给予助学学补助。
17、学生在填写雨露计划时填写“家庭信息”、“个人信息”、“学籍内容”。信息一定要按要求填写完整,银行卡号写户主的社保卡号,必须准确填写常用的手机号码,以备接收审批进度短信通知。
18、 为宣传国家“雨露计划”扶持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现就芦溪县2019年“雨露计划”有关政策宣传如下:
19、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教育的学生。
20、雨露计划以农村贫困户青中年劳动力为对象,以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为目标,以转移就业前的技能培训为重点,按照“政府推动、学校承办、市场运作、部门监管、扶贫到户、农民受益”的原则,通过国家财政扶贫资金补贴和扶贫项目管理等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
21、 项目批复后,乡(镇)政府要与聘请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含农村乡土人才、行业技术能人)签订培训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合同文本要报县扶贫开发部门备案。
22、助学补助每一学年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即9月10日至10月10日期间进行申请,11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1月底前补助到位。
23、雨露计划补助对象:2020年,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含未脱贫户、2016年以来脱贫户、2014年和2015年退出户)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和参加技能培训的青壮年劳动力。
24、 户籍所在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无论是在何地接受培训,均可凭获取结业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申请培训补助。
25、 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管理,培训结束后出具监管意见书。
26、 学员考取职业资格证后,在证书落款时间一周年内登陆广西扶贫信息网“办公大厅”,选择“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申请”,在线填写申请审批表,上传职业资格证照片、户口簿照片;或在申请时间内向柳江区扶贫办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审批表、职业资格证、户口簿、农户一折(卡)通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柳江区扶贫办存档)→柳江区扶贫办对学员的个人信息、证书、举办单位等进行核查,于30个工作日内给申请学员回复→柳江区扶贫办11月1日后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审批→柳江区财政局在12月25日前将奖励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农户一卡(折)通,11月1日后申请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纳入2018年补助。
27、 对通过审核的拟补助对象,县扶贫办将名单返还各乡(镇),各乡(镇)返还各行政村,在申请人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表格样式见附件3);同时,县扶贫办在县政府网站对所有拟补助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低于7天。对群众举报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县扶贫办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补助对象资格。
28、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
29、三是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村干部和能帮助带动贫困户脱贫的致富骨干。
30、2020年起,具体流程为: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将名单发到各乡镇→各县组织帮扶干部核实学生在校就读情况,并于7月10日前(春季学期)、11月30日前(秋季学期)由帮扶干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1)送村委→以行政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在校就读学生名单(附件2),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汇总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按户籍地同步在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天,公示结束后审批→县财政部门在2020年7月31日前(春季学期)、12月15日前(秋季学期)将当学期补助资金发放到学生家庭农户一折(卡)通。
31、(6)明显不符合低收入农户认定条件,且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
32、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
33、 答:根据国家及我省有关政策,我省就读中、高职业院校的在校贫困户家庭学生均可享受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补助年限为3年(指学年,下同)。对五年制高职学生,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补助5年:中职毕业后(获得毕业证书),继续接受高职教育的学生,在享受中职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继续享受高职的相关补助政策。
34、以2013年省定扶贫标准(5500元以下)并录入浙江省扶贫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的低收入农户、2015原“4600元以下”低收入农户、20xx年认定的农村困难家庭,以及其它农村特别困难家庭为补助范围,其家庭子女在校接受中等(普通高中)、高等职业教育(专科和本科)为补助对象。根据低收入农户动态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低收入农户与民政、残联、公安、财政、地税、工商、房产、社保等部门的数据比对,掌握低收入农户家庭经济、投资、入股、住房、车辆、纳税、享受社会保障等情况。其中,下列六种情况不宜列入补助对象(家庭有特殊困难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