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爽与张恒抚养权纠纷案在美开庭,郑爽在法庭上的一惯地爽言爽语,其神表现可以说是一塌糊涂,居然让老美法官考虑要对她进行精神鉴定。

从郑爽先找人代孕,然后又要堕胎弃养直至法庭上的不正常表现,大概率法官会将孩子判给张恒。郑爽想通过争得孩子抚养权,洗白自己堕胎弃养恶行的打算恐怕要落空。
虽然代孕在我国是违法的,但孩子是无罪的。假如郑爽张恒带孩子回国内,将要面临三个法律上的问题。
一是国籍问题。孩子究竟是中国人还是美国人?根本美国法律规定,凡是在美国领域内(包括美国空域)出生的孩子,自动取得美国国籍,所以郑爽张恒的孩子一出生就取得美国国籍。
但是,因为郑爽和张恒是中国籍(假设),所以孩子也可以去中国大使馆办理回国旅行证,使用旅行证回到中国内地,并用旅行证在公安办理户籍登记,从而取得中国国籍。
尽管我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但实际操作上的漏洞,使很多出生在美国的孩子又取得了中国国籍。所以,郑爽张恒的孩子很可能会有中美双重国籍。
不要轻信取得中国国籍的孩子家长声明已放弃了美国国籍,因为美国国籍是无法轻易放弃的。只有等孩子长到21周岁,自己提出申请才能撤消美国国籍。也就是说,放弃美国国籍还有一套烦死人的程序,不是想随便放弃就能放弃的。
二是亲权问题。孩子的母亲究竟是谁?郑爽张恒提供受精卵,在美国找适龄女性代孕,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生下两个孩子。在美国允许代孕的州,孩子的父母是郑爽张恒,代孕者只是身体器官(子宫)的出租者。但是在国内,代孕是严格禁止的非法行为。
孩子一旦取得了中国国籍,就要受到中国法律的规制。虽然我国法律没明确规定,但根本我国已有的司法判例,孩子的亲生母亲是分娩者,也即代孕者。就是说郑爽只是孩子的基因母亲,不是孩子的自然血亲母亲。郑爽可以取得孩子的监护权,但没有孩子的亲权。亲权是一种身份权,不能根据个人意愿随便转让。
一旦孩子的亲生母亲来到中国,起诉郑爽要求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如果孩子在郑爽处没有得到很好的照料,法院是可以将孩子判给亲生母亲的。即使孩子不判给亲生母亲,也可能会判给亲生母亲必要的探视权。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已经有多起判例。
三是孩子的身份问题。对郑爽来讲,孩子究竟是生子女还是养子女、继子女?从美国代孕地法律看,孩子就是郑爽的生子女。但按照我国司法实践“分娩者为母”的认定原则,代孕者才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张恒是孩子的亲生父亲。据张恒方律师爆料,郑爽与张恒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没有组成家庭,也就是未婚生子。
由此,如何认定郑爽与孩子的法律关系,就有了很大难度。郑爽不是亲生母亲,孩子不是她的生子女;郑爽与张恒没有结婚组成家庭,孩子既不是她的养子女也不是她的继子女。
在此种情况下,只能按照基因来认定郑爽与孩子的法律关系。以此认定孩子为郑爽的生子女,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因为如果以基因为纽带确定父母子女的法律关系,同样会存在很多现实问题,比如只有夫妻一方精(卵)子的人工授精或者购买第三方提供的精(卵)子让孕母代孕等等。
所以,代孕有很多风险,一旦处理不慎,可能会人财两空,麻烦多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