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家思想的局限性
1、道家讲天道,墨家讲帝道,儒家讲王道,法家讲霸道。争夺之道就叫做“霸道”。对之前诸子学说进行批判、颠覆和继承,这就是“横行”。
2、不足--儒家在思想体系上以仁、义、礼等人道概念为本体,以相对为,在体系上是封闭的,在方法上是归纳的,在逻辑上是独断的,这是儒家的短处
3、儒家思想内容极为丰富,在制定儒家思想时,可以说,孔子是以家庭日常行为准则为基础,从而把道德规范和行为处事方式延伸到整个国家和民族。儒家思想可以简单地概括为九个字,即仁、义、礼、智、信、恕、忠、孝、悌。
4、在法家看来,富国与富民,强国与强民是对立的,二者不可兼得。韩非甚至主张应当让人民经常处于饥寒而求食不能的状态,仰仗国家禄赏才能存活,才能保障人民顺从国家的法令。
5、先说明一个成语“男尊女卑”,这个词汇没错,为什么说没错呢,上文也说了,尊卑原意并不是指高贵和卑贱,只是后来人们将尊卑用于形容地位高低,为什么说男尊女卑,因为男性阳盛阴衰,女性阴盛阳衰(当然阴阳反背的同性恋是例外),男主动,女主静,男女有别,阴阳体现在身体器官上也有着明显不同,表现为男女在性格、思维方式、脑细胞差异、强壮程度、外部刺激反应能力、社交能力等等方面都存在不同,因此男女就像阴阳的一体两面,属性不同,却是缺一不可。而在古代,冷兵器时代,两国交战或者群体纠纷都是靠的武义和拳头,所以男主外,女主内是社会发展需要,在母系时代,因为当时人类人口稀少,部落之间靠的是人口基数决定地位,当时医疗水平又低,人口存活性很低,所以表现为女尊男卑。
6、其宣扬阴谋权术。法家不仅为皇帝对付大臣运用权术献策,而且,就大臣充分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耍权、弄权、揽权也出了不少主意。在《韩子·八奸》中,居然把“同床”(即君主妻妾)也视为八奸之一!这样的结果就是人与人之间严重缺乏信任,更甭说建立诚信社会了。
7、我们来看看儒家关于中庸的阐述,中庸的最核心理论其实是这句: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何为“中”“和”?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自然之道,在乎中和,不偏不倚谓之中和,举个例子,对应在为人处世上就是既不骄傲自满,也不妄自菲薄;既不惹是生非,也不唯唯诺诺;既不欺善,也不怕恶;既不张狂,也不甘平庸……要达到中和,非要经历一番历练不可,以中和之道立身处事,方能排除万难,克服挫折,从而超越生活,从而喜怒哀乐不形于色,从而七情六欲皆发而中节。后人将中和之道理解成了导致平庸、导致懦弱,是理解上的错误。
8、本次课程的第三天,邀请到蔡毅臣老师主讲《法家思想与现代企业管理》。蔡老师是国家认证管理,国家认证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北大总裁班特约高级培训师。
9、民族的才是世界的,把儒家思想放到世界文化之中才是表明我们表达民族自信心的较好方式。
10、要想生存,必须强兵,要强兵,必须富国,要富国,必须进行改革。在理论上,商鞅认为:“国之所以重,主之所以尊,力也”。“多力者王”。商鞅把一切关系直接建立在“力”的基础之上。韩非在“力”这一主张上,与商鞅相同。“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他们都认为增强国家的实力,才能在诸侯混战的兼并战争中胜出。而这个“力”就是“富国强兵”,就是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三晋法家作为一个务实的学派,富国强兵就是其理论最终的目的。
11、第儒家文化在现代社会必须进行扬弃,才能发挥出其核心思想的较大光芒。有人一听说儒家有局限性就将这种认识等同于否定,这种认识要不得。其实如果能将儒家从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内在逻辑的关系说的更清楚些,即儒家认为忠、恕、孝是人伦社会的基本构造,是人与人之间保持合作的较好选择角度去阐述是完全成立的,可以从人的本性、社会的本性以及中华民族的文化为什么是唯传下来的古文化而生生不息来充分说明。同时在现代,中国自身的发展以及日本用忠、韩国用孝等实证角度都可以做出有力的说明。限于篇幅不在此展开论证,但我们必然知道儒学如果能以逻辑的方式论证合理,那么我们根本就无需担心其他思想的入侵,也不必仅守成外在的规矩而以更大的胸怀怀抱世界之有用之辩证思想,怀抱科技的发展,怀抱民主公平公正的思想。因为儒家的思想是保障人类社会人伦安定的条件,在安定的基础上才谈得上发展或者说更好的发展。
12、法律可能会有空白或漏洞,因为:人的理性是有限的,立法者不能预测到未来发生的一切社会关系,因而法律必然会有空白或漏洞。
13、战国时代,早已礼崩乐坏,此时,具有贵族气质的周礼地位已不复当初的尊崇,凭实力说话也成为不少国家的当然选择,能立竿见影地富国强兵的法家思想自然深得君王欢心。李悝、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获得重用,并给国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思想确实比“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更具有普遍的公平正义。后起的韩非更是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并且将老子的辩证法、朴素唯物主义与法融为一体。为秦始皇的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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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儒家认为人一经生下来,就已经是后天的人,要清楚自己是社会中的一份子,要有一种参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要积极面对现实,遵循既定的社会规则,在现实社会中发挥和贡献自己的力量,才能实现个人价值。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入世”。
16、大约2500多年前,大圣人孔子开创了一个学派,叫儒家,也称儒教。儒教一直以来,居于主流思想体系地位,作为官方意识形态存在。不但在国内影响巨大,在东亚和亚洲其它地区影响也非常深远,朝鲜半岛、日本、中亚、以及东南亚众多地区都受到了儒家思想的深刻影响。儒家思想是人类重要的精神财富。
17、政策和法律的严明易于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18、仁指的是仁爱、仁慈、仁厚、仁贤等,是孔子对伦理道德的较高理想和标准。不论大到国家,还是小到个人,处处都要以仁文本,只有这样,才能和谐发展。义有大小之分,大的方面指的是深明大义,就是说遇到关系到国家和民族利益时,要有深明大义的情怀,懂得舍小我,成全大我。小的方面指,对任何人都要讲义气,要有仗义之心。礼就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标准,规范人们要有修养,对周边的人或物要彬彬有礼,要有礼貌,识体统,讲礼仪。智指智慧和知识,就是说,人在社会中要不断学习,不断增长知识和智慧,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信指诚信,讲信用,是对人们基本的道德要求。恕指宽恕、宽容,要求人们活在世上,要有一颗宽容之心。忠指忠诚,上到国家、民族,下到亲朋好友以及所有人,都要忠诚对待。孝指孝顺,敬孝,对长辈一定要孝顺,尊老爱幼。但也不能一味的愚孝,长辈若有错,要明确指出来,好言相劝,以理说服长辈,而不是恶言相加。悌指兄弟之间,要相亲相爱,某人有困难了,要伸出援手积极帮助。
19、其强国弱民。主张无限扩大国家权利而缩小人民的利益,甚至主张不可使民富足。对于君王,则应极力“畜王资,……超五帝,侔三王。”其追求的目标只是为统治阶级服务,与现代社会中提倡的“共同富裕”、“民富国强”等相距甚远。
20、安利者就之,危害者去之,此人之情也(《韩非子奸劫弑臣》)。这人之常情是什么?趋利避害,有好处他就去,有害处他就躲,这是人的本能。韩非说:我们要搞清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是什么关系?是儒家讲的仁义吗?不是,是什么?利害;是儒家讲的礼义?不是,是什么?算计。
21、此三言也,以为文未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
22、强调法律价值的性,忽视德治,不利于精神文明的建设和发展。
23、 法家君主本位的思想观念和价值系统,不仅促成了社会zz生活中君主独裁、文化专制的必有结果——这已被历史所证实,而且在法治建设上和zz生活中也会产生难以克服的弊端。
24、道家还有一句名言,道生一生二生三生万物,同样是道家对世界本质及其生成、变化的贴切描述。
25、一是商鞅变法为秦国底层百姓打开了上升通道。商鞅新法奖励耕战,社会底层的老百姓可以凭战功和耕种得到爵位、受到奖励,这样一方面使社会底层的老百姓有了盼头,有利于国内老百姓稳定,另一方面也为秦国国家利益与最众多的底层老百姓切身利益找到了聚合点,所以秦国人上战场的都会拼命去杀敌,上不了战场的都想着种好庄稼,这两个方面是秦国国家利益所在,也是秦国老百姓实现自己利益所需。与此同时,山东六国社会阶层固化问题很突出,贵族始终是贵族,平民永远是平民,社会缺少活力、国家缺乏凝聚力、当兵的杀敌立功也没有动力。
26、一提到法家,大家就能想到我们现今社会提倡的依法治国。法家跟我们现在的法律系统或者西方的法治概念完全是两码事,法家到韩非子那的时候,法家是集大成,韩非子是荀子的学生,但是大家都知道韩非子的法师非常可怕的,例如韩非子谈八奸,有八种做坏事威胁国君的八奸韩非子把人性剖解的很恶。
27、李斯先后师从儒家荀子等,与韩非子做同学。他认为“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尝无悔焉”,尽管手中金箔不多,却愿意为学习而付出所有。
28、而大一统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29、道家是另一个大圣人——老子创建的学派,大约形成于春秋时期。老子被西方学者称作东方三大圣人之一的“道圣”。据史书记载,连知识渊博的孔子也常常向老子请教。代表人物有黄帝、老子、庄子、鬼谷子、姜子牙、诸葛亮、李白等人。
30、秦朝为什么能大一统,却又二世而亡?中国历史上“久合必分,分久必合”为什么不像欧洲那样变成多个城邦小国?背后的推手是法家思想的入世。中国分合合分的发展史其实就是法家思想盛衰史的演绎。法家思想影响了我国几千年至今,而且还会继续。
31、我们知道法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并不是从来就有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才出现的。这就决定了法本身的局限性,有其滞后性。
32、而大一统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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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法家重视法治,首先采取的措施就是“定分止争”,也就是明确物的所有权。第二个措施是“兴功惧暴”,鼓励人们立战功,使那些不法之徒感到恐惧。兴功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富国强兵。
35、但是作为一把“双刃剑”,法家思想对后世zz的影响,既有它强大的积极作用,也有不可小觑的负面影响。
36、信指诚信,讲信用,是对人们基本的道德要求。
37、智指智慧和知识,就是说,人在社会中要不断学习,不断增长知识和智慧,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38、从秦孝公时期,商鞅作为变法主导人,是一个传奇的人物。他重农抑商,重视法制。商鞅的司法思想较大特点就是“严刑”,严刑的实质在于轻罪重罚,利用刑罚的暴力性和威慑性来树立司法的专业,以巩固政权、稳定社会。因此可以说,重刑主义指向的是一种司法严酷主义。
39、以至后来的唐代武皇时期、宋代的分封制时期、元代大一统、明清以至近代史,对于维护祖国疆域的领土完整和统法家思想都起着主导的作用。
40、儒家只是诸子百家中的一门学问,他的主要立意还是阐述人道,即人类入世生活所有息息相关的事物。正因为儒家只是阐述为人之道,所以在阐述人性本善还是人心本恶时是很难得出结论的,反而给后世造成了误导,孔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在阐述人道之外的事物就显得很无助了。儒家讲修身的层级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并没有讲清楚为何要修身,以及平天下之后又归于何处,终究还是解释不了人类的问题“是谁?从哪来?为什么来?又去哪里”。
41、韩非更明确指出:“好利恶害,夫人之所有也。”好利恶害是人的自然本性。例如,在雇工与主人之间:“夫卖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易钱者,非爱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尽巧而正畦陌者,非爱主人也,曰:如是,羹且美,钱布且易云也。”即使是“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君臣之间也不例外。
42、不足--忽略了人的主观能动性,不够主动寻求突破,过于拘泥
43、 法家的立法排除了民众的参与,不能完全得到民众的认可,这样的法律在推行中面临极大的困难,那就必然要借助于权势,威严的权势于是成了法律的依靠和保障。韩非明确提出:“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厚德之不足以止乱也。”威势为君主所专有,那社会生活中的立法主体和执法主体就必然同一于权势君主。这样,法律完全成了权势的附属和工具,就只能屈从于权势。事实上,中国历史上许多昏聩残暴的君主始终没有受到过法的追究制裁,表明了法在较高权势面前的软弱无力;而历史上的许多变法者,不管变法内容如何,多在君权更替之后遭受厄运,也正表明了权势对一种法律拥有的决定权和终止权。
44、同时,后代的各个王朝都继承了秦国的法家文化,法律,郡县制,奖励耕战等等,打通了底层上升的通道,通过军功就能获得荣华富贵,历朝历代莫不如此!
45、法家是春秋战国时期兴起的一个学派,以其“以法治国”、“严刑峻法”、“君主专制”、“富国强兵”等思想而区别于其他学派的主张,从而自成一体。法家的代表人物,多被称为“法术之士”,前期法家的主要代表有管仲、子产、邓析、赵鞅、李悝、吴起,中期的:商鞅、慎到、申不害,晚期的:韩非、李斯等。三晋法家是相对于齐法家而言,关于三晋法家这一概念的提出和界定,笔者在另一篇文章中已进行了讨论,在这里不再赘述。本文试图对法家的主体——三晋法家的思想体系作一分析,以期对三晋法家思想的内在逻辑性有一个更为清晰的认识。
46、 立法是法治建设中的首要环节,任何公正的立法都应该以民众为主体,反映出公众的意志。法家似乎是推崇法治的,但在法家的理念中,立法主体从来不是民众,而是君主个人或个别zz寡头。商鞅曾说过:“人主为法于上”,这里的“为”,有制定、颁布之意,由此透露出了君主为立法主体的观念。韩非也正面提到过立法的主体,如说“君之立法”,又提到“圣王之立法”,但他更多的是把君主立法视为无所置疑的事情。在法家韩非的理念中,法无非是君主进行zz统治的工具,即所谓“帝王之具也”。制法、立法是君主的事情,是君主个人为全社会立法,实质上并不反映民众的意志,这样的法与当代法治截然不同,自然罕有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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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法规定了权利和义务。法律上的权利是指一定的主体(个人或组织)具有自己可以这样行为或要求其他人作某种行为的资格和能力;义务是指一定的主体必须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责任。
49、以至后来的唐代武皇时期、宋代的分封制时期、元代大一统、明清以至近代史,对于维护祖国疆域的领土完整和统法家思想都起着主导的作用。
50、道家是老子集合古圣先贤的大智慧后的产物,他把先贤思想精华归类整理出来,加以完善,形成了道家完整的系统理论。道家思想以“出世”为主。
51、第二天,秦始皇下达“焚书令”,除了秦国史书之外,医药卜筮书不烧,《诗》、《书》百家语由除博士官保存外,其余一律焚烧。焚书第二年,有两个替秦始皇寻找长生不老药的方士侯生与卢生带着从秦始皇那骗来的钱财跑掉了,秦始皇勃然大怒,下令严查,御史严讯诸生,诸生互相告发,犯禁者达460余人,都被秦始皇下令活埋了,这就是历史上最出名的焚书坑儒。
52、正如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对法家的概括,“尊主卑臣,明分职不得相逾越”那样,法家非常强调“势”。韩非把“势”比作老虎的爪牙,“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使虎释其爪牙而狗用之,则虎反服于狗矣”。老虎如果没有“势”还不如一条狗。“故短之临高也以位,不肖之制贤也以势”,可见势的重要性。商鞅同样认为君主的“势”具有重要的作用。“凡知道者,势、数也。故先王不恃其强,而恃其势;……托其势者,虽远必至……故目之所见,托日之势也。得势之至,不参官而洁,陈数而物当。……故先王贵势”。“圣人知必然之理,必为之时势,故为必治之政,战必勇之民,行必听之令。是以兵出而好看,令行而天下服从。黄鹄之飞,一举千里,有必飞之备也。丽丽巨巨,日走千里,有必走之势也。虎豹熊罴鸷而好看,有必胜之理也。圣人见本然之政,知必然之理,故其制民也如以高下制水,如以燥湿制火。……圣人有必信之性,又有使天下不得不信之法。”君主有了“势”就能“使天下皆极智能于仪表,尽力于权衡,以动则胜,以静则安”。
53、势治派或术治派就不行,他们依赖居于上位的执行者,君主贤明,法律就能执行,国家便能强盛,君主不贤明,法律就成了摆设。
54、诚信观是指人和人之间要真心实意,开诚布公,表现为诚实忠厚,不欺诈别人,也不随便怀疑别人。这个诚信跟儒家学说里“信”的含义基本一致。是教人做人的基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