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格尔哲学的基本原理
1、市民社会,对主观与客观的调解问题的客观回应
2、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把历史上所有的哲学体系都作为一个个由低到高的辩证环节,包含在自身。哲学发展到黑格尔那里,已经穷尽了一切哲学真理,达到了真理。黑格尔的体系终结了辩证法,他不能把辩证法的否定原则应用于自身,他的体系走向辩证法的反面,最终被历史的辩证法无情否定了。
3、本尼迪托.克罗齐(Benedettocroce,1866-1952)是意大利的新黑格尔主义的主要代表。美学、逻辑学、经济学、伦理学扥组成克罗齐的哲学体系。
4、(43)黑格尔:《精神现象学》,第50页。
5、(7)黑格尔著,梁志学译:《哲学全书·一部分》(即《小逻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79页。
6、(8)黑格尔著,梁志学等译:《自然哲学》,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1页。
7、人的劳动与社会分工在古代zz理论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按照柏拉图的看法,在zz共同体中,每个人各自为维护共同生活付出努力,以此实现他们的共同善。但无论柏拉图还是亚里士多德,都没有从自己zz哲学的原则推演出结论说,人的劳动本身应当对国家组织发挥决定性的影响。相比于自由主义理论,在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那里,人的劳动不大会直接引发zz主张和权利。
8、历史不是幸福生长的土壤。历史书中的空白页是人类的幸福时期。
9、(5)黑格尔著,杨一之译:《逻辑学》,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438页。
10、(51)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0页。
11、黑格尔说:“知识是在精神形态中认识着它自己的精神,是精神对精神自身的概念式的知识。”他强调,知识是科学,不是宗教,只不过天启宗教通过上帝的形象把握精神,知识通过概念把握精神。
12、最后,陆师也对本次读书会做了宏阔而深切的总结:瑶师本期讲座以黑格尔主义和逻辑学体系的方式来导读《法哲学原理》,可谓是回到黑格尔本身的严谨的做法。当然我们也可以从黑格尔吸收的思想如亚里士多德、霍布斯、洛克、康德结合黑格尔本人不同时期的论述将黑格尔复杂的法权思想耙梳一番。如将之前的如文艺复兴时期的行会、霍洛卢三种社会契约论、自然法传统、康德开启的德国古典唯心论视域下的zz理念、亚里士多德之后的公私之分等历史哲学元素放进去比较。并且还可以谈到黑格尔对后世诸如马、二施、剑、自等派的深远而难以一言以蔽的影响。总之,黑格尔的“法权哲学原理”既是历史哲学和zz哲学的集大成者,又是黑格尔本人精神在尘世以世界精神身份行走的逻辑哲学显现。若是只以一种派别或学科分界去理解,难免会买椟还珠,导致过度简化地轻松了黑格尔的大全哲学。这种可惜至极的做法,不该在认真思考的读者身上再次坎陷。最后再度推荐霍尔盖特的《黑格尔导论》和科维纲的《现实与理性》。
13、这部分和逻辑学的本质论的对象一样,对象之间有反思关系,物理论特点是在两极的对立中考察个别性。个别性有普遍的、特殊的和整体的三种;物理论相应地分为三部分。
14、黑格尔称赞康德在经验和普通逻辑中发现了纯概念,即知性范畴,提出了超越普通逻辑的先验逻辑。但是,无论经验科学、传统的理智主义,还是康德的知性范畴,都只能适用于经验对象,而不能说明内容是无限的理性对象。康德认识到知性范畴运用于灵魂、世界和上帝等理性对象,必然引起矛盾,这本是康德优越于传统形而上学的高明之处,但他把辩证的矛盾当作认识理性对象的不可逾越的障碍,于是以为这些理性对象是不可知的物自体。黑格尔认为,康德正确看到了现象界之外还有更高的领域,但他错误地宣布这一领域不可知。费希特、谢林和雅可比等后来哲学家认识到、但未能克服这一错误
15、理想的人物不仅要在物质需要的满足上,还要在精神旨趣的满足上得到表现。
16、精神为了用一种占有自身的观点来理解和把握自身,改变了它的范畴,更,更深入,更密切,也与自身更一致地把握了自身。
17、为了一个永久的目标,不得不赋予一个永恒的记忆。
18、实践“以客观世界为前提,作为他物的客观世界走着自己的道路”。
19、 文化的主体性是以个体性为始基的,所以一定要知道个体性的始基的不共本质是什么,唯识学与黑格尔哲学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存在着基本性的差异。唯识学把我人的现前的“语言”与“思维”当成虚妄相,加以对治破斥,以“转依”方式起动正智现量去缘法性,这是一个“真”与“妄”的断绝。然而黑格尔哲学则是基于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基础上,以肯定与否定合一的方式对我人的现前存在加以阐释。这类同于真常唯心论的“一真一切真,万法自如如”的观念,也同于“理学”的“一本万殊”和“理一分殊”的原则,视现象为本体的现露,这与唯识学差异太大了。其实我们考量各自的文化动因与取向就会明白差异的原因所在。唯识学是佛教,它的本质是一个求“佛”的过程。而黑格尔哲学则是哲学化的神学,他的本质在于诠释“神”的真理性和存在性。当然,真常唯心论是“神化的佛学”,所以与黑格尔雷同。“佛”是心灵内在的觉悟,是一种能力的表现,而“神”则是超越的大全创生之本体。“佛”是多元的,所以有佛性皆可成佛;“神”是一元的,所以人人都是被造物。
20、不过从历史的终点回顾整个历史进程,人们就可以看出精神实际上也就是历史上的人们所努力追求的自由精神,只是由于他们的自由的层次尚未提高到自觉的程度,他们才把历史看作是不可理解的。所以世界历史从本质上看无非是“自由意识的发展”,它在每一时代只选择一个民族来实现自己的目的,即世界历史的核心依次从自由意识的水平较低的国家转移到水平较高的国家。所以历史最初是从东方开始,即从中国、印度、波斯、埃及这些国家开始,因为这些国家“只知道一个人是自由的”;然后是希腊罗马,这些国家知道了“一部分人是自由的”;日耳曼国家(基督教国家从中世纪到近代)开始意识到了“一切人是自由的”,神的本性与人的本性是同一的,但由于政教分离,这种同一只在人们的宗教生活中被意识到;只有到了世俗化的新教和王权相结合的普鲁士君主立宪国家,人们开始向世俗生活中多方位扩展“人人自由”的原则,世界历史才实现了自己的最终目的。这种观点虽然有美化普鲁七王国之嫌,但也表达了德国资产阶级对自己的理想王国的明确诉求。
21、首先,费尔巴哈建立两个前提:其对象的意识就是人的自我意识;其意识在本质上具有包罗万象的、无限的本性。
22、 在哲学心性论上,黑格尔哲学讲“主体”性,也就是讲“实体即主体”。在黑格尔哲学中,本体就是以主体形式来展现本体的心性论的。黑格尔哲学心性论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它与佛教的真常唯心论有相通性,众所周知,真常唯心论讲“依如来藏故有生灭心,真妄和合是阿赖耶识”、“无不从法界流出,无不归还法界”。这里的“如来藏”就是大全宇宙的本体心,而“阿赖耶识”则是生灭变化的个体心,“如来藏”为真心,“阿赖耶识”为妄心,真妄和合为个体心。
23、《法哲学原理》错综复杂的论证结构,有别于此前一切zz哲学阐述,它反映了黑格尔对古今zz哲学的含蓄批判。一旦我们表明,《法哲学原理》下编(名为“伦理”)的构思在一切要点上都符合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zz理论的结构,就会确证上面的论断。
24、现代自由的出现,是历史的一个必然产物,也是历史的一个偶然产物。
25、我们可以在《法哲学原理》结构中承上启下的决定性连接处看清楚这一点。该书中编第三章的开头即是例证。黑格尔在那里写道:
26、(20)黑格尔:《逻辑学》上卷,第26页。
27、黑格尔的意思是精神在与自然的对立中取得自由,与人类精神同一。
28、“真理”是一个崇高的概念,哲学以追求真理为己任。但是,古往今来也有蔑视、无视和轻视的态度。黑格尔总结了对待真理的错误态度。其有权势者对真理弃如敝履,当耶稣说他来是为真理作见证时,审判者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新约·约翰福音》18:38)“他的意思是说”,黑格尔解释道:“他已经看透了真理是什么东西,他已经不愿理会这名词了,并且知道天地间没有关于真理的知识。”其普通人以为真理无用,即使为求真理而学哲学和逻辑,“末了又复回到这无常世界的沙岸,与最初离开此沙岸时一样地毫无所谓,毫无所得”。其头脑简单、自我感觉良好的人“相信他们一生下来现成地便具有宗教和伦理上的真理”最后,黑格尔最为关注的态度是真理不可知论,因为这在哲学内部拆了哲学的台。他归咎于康德知性思维的影响:“它所主张的观点是:真理建立于感性的实在之上,思想只有在感性知觉给与它以内容与实在的意义下,才是思想;而理性,只要它仍然还是自在自为的,便只会产生头脑的幻影。由于理性这样自暴自弃,真理的概念也就跟着丧失了……知识降低为意见。”(20)黑格尔的批判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康德固然将知识当作主观和客观都充分的真,以区别“主观上的充分性叫作确信,客观上的充分性则叫作确定性”但既然他把“知识”限定在现象界,而把理性排除在客观真理之外,那么黑格尔理所当然地认为,康德所说的知识很难与主观确信的意见相区别。
29、某物;最一般的规定性,如果要进一步知道它的具体性质,就要对它加以限定。
30、黑格尔不满意康德条分缕析的区分,他用“精神”的概念统摄康德在各个领域规定的主体性。在西方哲学史上,阿那克萨戈拉首先把“努斯”(Nous)当作世界本原,黑格尔说,Nous表明了精神的准确意义②。但是,柏拉图把Nous当作理念世界,与感性世界相分离。受柏拉图主义影响的基督教神学把精神等同于上帝,与世俗世界相对立。黑格尔用“精神”跨越神圣与世俗的鸿沟,打破理念世界和感性世界、物自体与现象界的隔离,克服主观与客观的对立。
31、(76)黑格尔:《逻辑学》上卷,第90页。
32、对施特劳斯zz哲学观念的批判 / 郑和烈
33、黑格尔和康德一样相信自由的主体是人的意志。康德的自由意志首先是道德主体,而黑格尔的自由意志首先是权利主体;康德认为道德是人作为理性存在者的自由王国,黑格尔则说:“法的体系是实现了的自由王国。”(51)
34、我们所经验到的世界是由人的解释或虚构一层一层累积出来的。
35、相应地,客观的法权制度越来越多方位、具体地保障人格的自由和尊严。伦理家庭的教育培养了“自由人格”,而市民社会的法权制度保障其成员的所有权和个人尊严,市民是具有法律人格的私人,有能力拥有自己的自由财产和组成自己的家庭,具有平等权利和个人尊严。黑格尔说:“这里初次,并且也只有在这里是从这一涵义上来谈人(Mensch)。”(57)而现代国家实现了较高形态的自由,即具体的自由。关于具体自由的含义,黑格尔说:“国家的力量在于它的普遍的最终目的和个人的特殊利益的统即个人对国家尽多少义务,同时也就享有多少权利。”(58)
36、第七章 托克维尔—黑格尔:关于现代性的无声对话
37、精神哲学三分为主观精神、客观精神、精神,而本期所论《法哲学原理》隶属于客观精神。类别如下图所示:
38、抗日战争胜利之后,贺麟成立“西洋哲学编译会”,准备重点翻译黑格尔哲学著作。1955年西洋哲学编译会不复存在,黑格尔哲学翻译工作却多方位展开,及至1980年代,黑格尔大部分重要著作已被译成了中文。黑格尔研究在我国西方哲学学科中资料准备最早,基础较好,成果最多。奇怪的是,此后黑格尔研究没有充分和深入地发展。1980年左右,国内哲学界出现了“回到康德还是黑格尔”的问题。这个问题从未充分讨论,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研究者的情绪和意见。流行的意见似乎是,黑格尔语言晦涩难懂,但思想易于掌握,无非只是“辩证法三大规律”,而康德体系思想大有深究之处,且可与现代西方哲学直接联通。这种意见有意无意地助长了“扬康抑黑”的情绪。
39、所谓学习是指接受一种异己的东西进入思维的意识,这乃是用事物去填满一个空的空间的机械联合过程,而这些事物对于这空间乃是生疏的、不相干的。
40、本质和现象都是相对而言的,是个不断追溯的过程,本质一旦被认识,就成了现象;这时候又需要追索后面这个现象的本质。
41、 黑格尔哲学是人类形而上学的顶峰,他把人类的所知所觉所思所想都纳入他的“精神”这一主语中,并且以“对立统一性”原理加以演译诠释。这与华严宗的“性起论”和天台宗的“性具论”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是他没有参悟佛法的内在本质的所在,从历史的角度上讲,佛教在印度的产生就是针对婆罗门教的“神论”和顺世论的“物论”而发的,佛教超越了人类的形而上学,对“神论”与“物论”进行了彻底的批判。唯识学的“转识成智”与“破妄显真”就是具体地系统地并且有严格步骤地加以扬弃一切异执观念。在其基本问题上与基本方法上,唯识学都具有独特性。我认为学习佛法重要就在于认真去发现佛法与非佛法的区别所在,不要在形式上笼统地简单地将佛学问题等同于世间学术问题,特别是学习大乘佛教唯识学和中观学都要进行认真辨识,当然也要对伪佛法进行澄清工作,这是基本的态度与立场。
42、当黑格尔用“纯概念”“理念”“思维纯形式”“思辨思维”等概念表述“精神”实质时,他不是在一味拔高,更不是“唯心论的呓语”。如果认真聆听黑格尔,就不难理解黑格尔如是说的理由、论证和客观依据。
43、能不能说黑格尔轻视道德,相信人性的根本恶,把自由归结为只有上帝才能实现的目标呢?我以为不能如此解释。黑格尔认为道德是人的内在主观性领域,“它主要以尊严的形式表现出来。尊严的基础就在于它涉及一个为我而在的不可触动的领域”黑格尔与康德的分歧在于,黑格尔更加关心自由的现实性和客观性。他说:“法的东西是自由意志的外部定在,意志在一个外在领域赋予其自身以实存。意志使自身成为客观的;人只是作为财产所有者才是自由的。”(53)
44、中国哲学界比较亲近康德,因为他说“孔子是中国的苏格拉底”其实,当康德说“人们也崇敬孔夫子这个中国的苏格拉底”对孔子不是恭维,而是批判,因为康德并不欣赏苏格拉底。相反,他认为苏格拉底没有用概念把握道德,“与苏格拉底的守护神类似的灵感”是“人的一种接近妄念的傲慢”康德在评论中国宗教习俗落后的语境里,批判“中国的苏格拉底”。康德明确地说:“整个儒家道德是由一些与伦理相关的格言、谚语组成的,这些谚语、格言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因为任何人都可以一口气把它们背诵出来。”(73)黑格尔后来也说,《论语》讲的只是一种道德常识,“在哪一个民族里都找得到,可能还要好些”,还揶揄说:“为了保持孔子的名声,假使他的书从来不曾有过翻译,那倒是更好的事。”(74)康德说:“中国的哲学家们在暗室里闭着眼睛,努力思考和感受他们的那种无。”(75)黑格尔后来也说,东方哲学“无”的范畴只是“表面的抽象游戏”,“造成以无开端(如中国哲学),那就连手都不用转了”
45、他的祖国、他的国家的理念,是他为之奋斗的不可见的原则、更高的目标,这理念驱使着他的行为。这是他在世界上的目标,或曰他的世界的目标。他发现这理念表现在现实中,或者这个理念借助于他的行动表现出来并保持其生命力。(《黑格尔青年时期神学文稿》,前揭,页222)
46、古希腊哲学家首先把思辨与表象分开,但他们的纯思辨缺乏具体性,“思维停留在理念的普遍性中”,“思维对特殊性采取漠视态度”,如爱里亚派所谓存在和赫拉克利特所谓变易,“自应被指斥为形式主义”
47、但是,近代认识论哲学要求在认识对象之前考察认识能力。在《精神现象学》导言中,他用“媒介”和“目的”的关系说明认识论哲学的偏差。认识能力的批判本来只是认识真理的手段,最终却成为回避真理的理由,“导致了目的的反面”
48、(57)黑格尔:《法哲学原理》,第206页。
49、黑格尔不满足于将现代国家视为公共精神与公民自由的统并据此达到古今zz哲学基本理念的合题。他还得通过主权这个现代国家理论的关键概念,清晰地界定自己的立场。于是,他对主权问题的探讨必须向读者表明,他是否成功实现了他孜孜以求的zz观念合题。
50、《法哲学原理》上编所探讨的主题,与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在“私法”的标题下讨论的主题大同小异。这部分内容作为zz哲学的一个主题,可以追溯到霍布斯(Thomas Hobbes)的自然法理论。同康德和霍布斯一样,黑格尔假设人类最初有若干权利,且只有一项义务,即承认其他人以及自己都拥有权利。为了发展这一基本论点并尽可能澄清其各种后果,黑格尔秉承了霍布斯以来诸位先贤的方法。他从人类活动本身所创造的一切社会生活条件中抽象出来。因而其论证以自然状态虚构为背景,在自然状态里没有建立任何形式的社会,最重要的是,没有国家强制力。黑格尔运用这一虚构只为更好地澄清其进路的各种后果,因此,在其国家理论的上编,他不需要回避讨论某些可能只有参照现代条件才能理解的与法有关的问题。不过,为了让读者弄清整个这部分背后的那套方法论虚构,黑格尔将《法哲学原理》的上编冠以“抽象法”之名。